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以登记为准,即以房产证上所有人为准。在买房过程中,其他人所支出的款项,可以认定为债务关系。
1.加上你的名字,你也只有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一半,除非你老公认可你占有一般的份额;
2.这个不出意外就没问题,以出意外就难说了,一切以法律凭证为依据的。有问题的时候,可以说这钱是问你们借的;为何要这么做?第二套就第二套啊,现在这样,以后即使在过户或者做遗产转给你们,不是一样好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么?当第二套买,尽管可能成本目前稍高一点,但是没有后遗症啊
真麻烦,过日子难道就不能简简单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