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金额因为各地的标准不确定,因此无法给你算出,但是我可以给你讲一下你可以要求那些费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医疗费
第二、误工费
第三、护理费
第四、营养费
第五、交通费
第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七、残疾赔偿金
第八、精神损失费
主要就上述费用,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可能得到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另外如果你有保险那也可以要求保险单位给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工伤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住院期间及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按工伤前的工资标准领取。
住院期间有家属陪护的要由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的60%支付。
工伤职工治愈后由社保支付六个月工资的工伤补偿金。如果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各个地方政府制定。(大部分是五个月本人工资)。
所谓本人工资是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