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治国理念就是法本位主义。一切以法办事,治国行为和方式都是按照章程来办,但是离哲学上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是有差距的,一切事务都是一刀切。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迷恋法的万能主义。
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它不可能是万能的,有其滞后性,不可能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诚然,法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的调节器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把它的作用加以无限扩大,就会产生负面作用。秦二世而亡即是明证。法家要求“事皆断于法”,否定道德的作用,犯了法律万能主义的错误。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1. 孔子:政治上主张“德治”和“仁政”,着重伦理道德教育。“仁学”是孔子思想的精髓,也是其政治思想、道德思想、教育思想以及文献整理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前提。1、“仁学”的内容:
1)、孝悌——仁学之血缘基础2)、“仁者爱人”3)、恭、宽、信、敏、惠4)、克己复礼为仁 2、“克己复礼”——孔子的救世“良方”1)、礼制文化2)、礼与仁 3、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理想人格
4、“仁学”现代价值之思考:1)、积极的入世之主体精神。2)、自觉的道德自律意识。3)、以人为本的仁爱精神。4)、恭敬与尊重的礼仪文明导向。
2. 孟子的“仁政”思想:发展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提出仁政主张和“民贵”“君轻”的思想,发挥了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和性善论的伦理观,2、孟子的仁政学说:A、省刑罚,这与法治有关;B、薄税敛,这是属于财政问题;C、深耕易耨,这是属于经济建设;D、教化,以孝悌忠信为大要。6、“仁政”学说的当代价值A、孟子的仁政学说,对我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以德治国”B、孟子的民本思想, 一切以民心向背为标准的主张,对当代“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观念的贯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强调以人为本,即将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在人与物之间、人与所谓鬼神之间,以人为中心。统治-人。C、“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自我价值完善方法。“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义胜利为治世,利胜义为乱世。”见利思义、舍生以取义。“修身养性”
3. 荀子把人治与法治统一起来,把自律与他律统一起来,把教育感化与强制约束统一起来。 提出的隆礼重法、王霸并用的治国模式,把儒家的人文精神渗透进法治理论当中,强调执法者应当抱着“爱民”的态度,又把法的精神引入儒家思想里,实现了儒法两家传统治国理念的优势互补。历史证明,荀子的这一构想,为未来的统一大帝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治国方案,为汉代以降历代王朝所实际奉行。
韩非子:以法治国
1、韩非子“法、术、势”统一的思想:
2.君主绝对专制主义思想:A、皇帝至上理论的极度发展。先秦法家,特别是韩非,极力倡导绝对的君权主义,秦帝国的建立在实践上为强化君权提供了历史条件。“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B、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 “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2、基本特点
第一,他们特别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法门,概括言之,即以法治国,一切由法裁断。
第二,强化君主专制和独裁。法家是君主专制的讴歌者,事事处处都为君主打算,从而把君主专制主义思想推到了顶峰。
第三,法家在政治上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主要有法、势、术、刑、罚、赏、利、公、私、耕、战等等。这些概念和范畴是法家思想的支柱,使法家独具特色。
法家
强调的唯物主义世界观
儒家
更偏向唯心主义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