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了,在分地还能分到地吗

户口迁走了,在分地还能分到地吗
2025-04-08 20: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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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户口迁移后,重新发包的,当事人不能再享受当地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属于整户迁移或者是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前提下,只能在本次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该土地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