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就意味着生效吗?

保险合同成立就意味着生效吗?
2025-04-06 07:32:5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成立时即是生效之时。
  2、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条件成就时生效。
  3、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时限的,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回答2:

保险合同成立,在一般情况之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生效约定了附属条款,则保险合同从符合附属条款约定的生效情形开始生效。  

使用保险注意事项:

  1. 合理利用犹豫期: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5日内的一段时期。消费者若对所投保的险种或者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等不满意,可以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工本费(一般为10元)后退还全部保险费。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一定损失;

  2. 配合接受回访:如果保险公司对您进行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的回访,请回答保险公司的问题,同时可以就保险合同的相关问题要求保险公司答疑解惑;

  3. 及时续缴保险费:如果您购买的是分期缴费的保险,一定要记得及时缴费,以避免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续期保险费的缴纳有一定的宽限期,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收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回答3:

您好@!
不是!合同成立只是双方就合同达成一致意见。
生效需要投保人缴纳保费!@

回答4:

保险公司承保后,合同就生效,开始履行赔付义务,重疾和住院部分有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