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两年后原则上是不允许继续的,但是如果基层服务单位确实需要、自己愿意,经过“三支一扶”办同意可以续聘,与新招募的人员享有同样的待遇以及优惠政策。
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社部门将发给“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年服务期满,有些地方会提供一定的事业编制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竞争考试,相对于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来说不会那么激烈。2年服务期满,各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会特别提供一些“特殊”岗位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还可以享受加分政策。服务期间,经服务单位和人社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上后在解除服务协议,从这个角度来说,就业方式比较灵活。
(一)生活、交通补贴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毕业生按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负责按月发放。
(二)保险
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要求,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三)体检费用
“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费用标准为300元/人。
(四)经费来源
“三支一扶”计划所需各项经费,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解决。其中,到30个经济欠发达县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负担;到其他县(市、区)服务的生活、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由所在市、县(市、区)财政负担,省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财政困难县予以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体检和培训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