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退后不能续缴。
投保人死亡或者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退保,已退的社保是不能继续缴纳的。
投保人死亡退保所需资料:
死亡证明书;
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保办理程序:
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
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注:如参保人退休时单位已经倒闭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单位盖章或只需要居委会盖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