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2025-04-08 0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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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简易计税方法,符合未禁止的应税行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如果没有税收政策明文禁止,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可以开具税率为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一环节一般纳税人抵扣,并不影响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

2、劳务派遣服务(含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

5、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3%减按2%征税。

回答3:

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