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霖时期有两处军法场,一处在小河沿,另一处在大西边门外。
小河沿的法场在沈阳万泉公园西门四百米处,就是现在夏芳园里,此处的法场建立于清代皇太极时期,清代末期法场变成处决军队高官和士兵的法场。张作霖时期这里处决了很多军队的腐败分子、冒领军饷、政治犯、反对派等等军队人员。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反奉将领郭松龄,还有李某某,李某某名字不详,冒领军饷几万两被张作霖处决。
小河沿的法场在1945年抗战胜利后废弃,变为民宅,1985年扩建成公园,1988年变成沈阳南运河带状公园。
大西边门的法场成立于清末民初,处决的基本都是打败仗的军官或延误战机的军官和逃兵、开小差、贪生怕死、投降等等的士兵。该法场在张学良时代取缔。
其它法场
东陵法场、北塔法场、浑河南里法场、皇姑法场、二台子法场等等。
北塔法场的名字不详,因为地处于北塔地区姑且称之为北塔法场,二台子法场在大北监狱西北墙外,距离现在的上园地区不足两百米。建国后只保留了东陵法场和浑南法场,浑南法场在1955年取消,东陵法场于2004年取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