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 兆 业 金 服 在 每 笔 交 易 成 交 时 , 将 参 照 产 品 的 风 险 等 级 , 按 融 资 金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提 取 风 险 备 付 金 。 一 旦 标 的 逾 期 , 由 备 付 金 账 户 向 投 资 人 垫 付 部 分 逾 期 的 本 息 。 可 以 为 投 资 者 分 担 风 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