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12月1日(零点以后)后勾选、认证的,就属于12月份的进项税额,必须在12月的次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可以明确的说,不可更改、不可返回!
当月已认证的进项发票,在下月月底前抵扣完。过期未抵扣,视为放弃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记入成本费用。
征期在发票管理平台勾选的可以申报抵扣,11月15日前且未申报成功的,勾选的10月份及以前开具的发票,可以在10月份申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