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城管和打交警区别在哪?哪个严重?

打城管和打交警区别在哪?哪个严重?
2025-04-06 23:52:3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打城管和打交警区别在于:前者是侵害或故意伤害行为,后者是侵害或故意伤并涉嫌暴力袭警(防碍公务罪);违法程度后者要重于前者;入罪的话前者是单罪,后者可能会是数罪并罚。

  《治安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虽然我国刑法中还没有单设暴力袭罪,国家有此罪,但在警务务实中处理这样问题都会从重或加重处罚,冠以“违法性质特别恶劣”就具有了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条件了。同时,“当前我国公安机关每年牺牲人民警察400多人,负伤5000多人,几乎‘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刘杰建议刑法中设置“袭警罪”,切实保障警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