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南京条约》以来最苛刻、对中国危害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不仅使大片领土沦为日本的殖民地,而且严重削弱了中国的国防,便利了日本对中国的进一步侵略。②巨额赔款,不仅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而且加剧了清政府的财政经济危机。为偿付赔款,清政府不得不大借外债,帝国主义国家则通过附有苛刻条件的贷款,进一步控制清政府,使清政府更加依附于帝国主义。同时,这笔赔款,也增强了日本的侵略力量。③四个通商口岸的开辟,等于把中国最富庶的长江流域和江浙两省,向日本同时也向其他帝国主义开放,便于他们倾销商品,掠夺原料。④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这就直接阻碍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同时,这条约规定也反映了帝国主义对中国输出资本的要求。而资本输出必然导致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和强租“租借地”。所以说《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 。
<<南京条约>>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强迫清政府上海,广州,厦门,武汉,宁波五处为通商口岸,割香港给英国,并赔款白银250万两,使中国开始沦为殖民地,中日<<马关条约>>对中国清政府也要求割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款白银两亿两,使中国完全沦为殖民地,所以说<<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1895年中国和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因为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大大加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