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住房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代替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以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授权书需要注明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由和委托权限,注明年月日。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
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如果是想避开税务部门纳税而找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等到到期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存在一定的风险。个人建议:将拟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到期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公证书只要是真的,应该没有问题,这个是可以核实的。公证书的模板可以看看我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