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的信息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县市公安局能审核通过,办理身份证的标准、条件,同一省管辖的市、县、区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都是一个标准的。只要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上面的公安机关同样能通过。
二代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2、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4、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工本费40元。
5、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