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您的资料不在国税金三管理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处。
这会在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的情况下出现,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时,就是指资料不在国税金三管理系统。
解决方法: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等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一、纳税人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经济类型、经济性质、住所或者经营地点(指不涉及改变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帐号等内容。
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向原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报告。
二、 纳税人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照表式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或业主印章后,于领取变更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填发的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该情况表示您的资料不在国税金三管理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其中两种方法之一:
1、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
2、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等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
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从2017年1月1日现广东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过渡期广东国税网站、广东电子税务局均可受理业务。
扩展资料:
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须实名登记。
如企业法人及办税员为同一人,只需要绑定法人即可。法人拥有所有权限,无需重复申请。
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与申请企业授权。
如办税员信息跟金三一致,绑定企业显示为申请通过.绑定成功且不需要法人进项审核。如不一致会提示跟金三信息不一致,绑定信息为提交,需要管理员审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名制管理
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金三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该情况表示您的资料不在国税金三管理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其中两种方法之一:
1、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
2、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等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