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给融资租赁行业带来的种种困境已引起了财税部门的重视。2013年2月,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赴天津调研“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税负增加问题。会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金融租赁”)常务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王蓉介绍,租赁行业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企业原来缴纳营业税时,税务部门就是按照差额征收的,即设备购置价款和相应的利息支出都可以进行扣除。“营改增”后,税基基本未变,税率则由5%提高到17%,直接提高了12个百分点,附加税费也相应提高,总体税负增加三倍多。二是租赁服务中的售后回租业务,是租赁公司从企业手中购买设备,然后再租赁给企业来获取租金回报。但“营改增”后,租赁公司购买了上游企业的设备,却无法取得购买设备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造成抵扣链条中断,致使企业税负增加。王军表示,“营改增”试点阶段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进一步研究与关注。
按照财税36号文件规定,是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