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从事义工服务;
(二)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符合义工服务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义工组织要求的条件;
(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团体义工的条件由义工协会的章程规定。
二、义工服务组织、义工享有如下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协会;
(二)参加协会开展的服务活动;
(三)要求获得协会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请求协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对协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有困难时优先得到协会服务。
三、义工服务组织、义工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
(二)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等;
(三)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四)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五)不得以协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协会原则的活动。
四、申请义工服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义工服务书面申请或电话申请;
(二)申请人的身份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
(三)申请服务的项目说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加入义工队伍的条件如下: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72周岁以下 二、健康状况适合义工工作 三、愿意在繁忙的日程中抽出时间,关心医院病人,服务社会 义工报名所需材料: 一、3张1寸彩照 二、身份证 三、学生请带好学生证,退休人员请带好退休证,在职职工请带好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如无以上证明请带好街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