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权后又被无效,那在此期间获得的利益,以及侵权如何判定

2025-04-07 03: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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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专利在授权到无效期间的获利一般是被认可的。
《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第二款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回答2:

你可以去询问一下律师,看他怎么样?然后不然你们情况,然后把你的事情11司的跟他讲一下,问他你应该怎么讲?应该怎么做?然后如何判呢?他会给你淑女正确你想要的答案

回答3:

1.宣告专利无效的决定,对于已取得利益一般是不具有追溯力。
2.如果确实具有相似性,且专利权人具有恶意,那么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