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下面以深圳为例: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已满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一)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三)符合深圳市有关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四)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已满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一)、(二)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即不在深圳从业,也没有在深圳买房的非深户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