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交通事故可以立案的期限为24小时(即一天)。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另外,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在一年内向法院申请起诉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