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一文中,最能体现他勤劳能干的一句是:他用这点儿麦种反复种收,到了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
我觉得下面这些句子都能说明他很能干。
鲁滨孙走遍荒岛,在山坡上选择了一块有水源、有树阴、又可以防野兽的地方,用木头和船帆搭起一座简陋的帐篷。
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里去打猎,或到海边去捕鱼,并且把捕到的活山羊畜养起来。
他用这点儿麦种反复种收,到了第四年,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