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拿自己的房产证去帮别人办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