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币制作的硬币戒指不允许出售
故意损毁人民币是违法行为
故意损毁人民币是违法行为,有法可依。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看到有人用硬币加工首饰,可拨打110报警。
人民币硬币被毁损,制作成其它物品是违法行为!还想投入买卖?都是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