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开税票吗?

2025-04-12 01:36: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你以个人的名义和资源干活的,应当以你个人名义开发票,理应如此。

===如果租赁公司委托你以公司的名义干的活,报酬款应当汇入租赁公司账户,你公司出具发票,否则对方公司无法入账。既然对方公司提出的要求,照办即可,没什么影响。
===如果你个人干的活,而这个活儿与你租赁公司的业务相同,你将存在竞业情形(职工抢了公司的业务),如果你公司要追究你竞业禁止责任的话,以你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将成为你侵权的证据。
===除以上因素外,没发现会有其他影响。

回答2:

公司购货,但却以公司法人个人的名义支付货款,属于物与款不一致的情况,与实际业务不相符,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这种情况,贵单位不允许给对方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开具了,则属于票、款、物不一致的情况,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正确做法:公司购货应以公司银行账户汇款给贵单位,贵单位按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对方公司。

回答3:

1、对于税务部门而言,是针对应税行为纳税,开局的发票只是说明税务已经认可该事项的纳税行为,与是否由纳税行为发生人本人经办无关;
2、水电费发票需要缴纳的营业税及其相关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人系受到款项的自然人或法人。针对本案例,即“我公司”非法定纳税人,而且开具的发票抬头也是收取该水电费的单位或自然人名称;
3、“我公司”取得的发票严格来讲是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列支依据的,因为抬头非本公司,但一般而言,税务部门并不对此很严格要求,所以企业一般无需主动纳税调整。
4、第3条中所述税金,仅是站在税法的角度谈及的注意事项,而会计处理上无论是否可以税前列支都是需要列入当前损益的:可以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或者“管理费用”。个人看法,列入“管理费用”更合适些,毕竟非企业必须的税费支出,仅仅是企业无法取得对方正式发票的代对方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