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依法将你辞退,公司不应承担补偿金。
2、如果公司违法将您辞退,则应补偿您1个半月的双倍补偿金,即3个月。
3、如果您合同到期了,与您不再续签,应该赔偿您1个半月补偿金。 (劳动合同在08年以后的年限起算)
肯定要支付。而且应该支付半个月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2000,那么你总共应得到3000元的补偿金。
如果公司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的话 就是1个半月
如果公司违反合同规定辞退你 就是3个月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1个半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