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单位应该继续给钱治疗,这是法定的也是道义。对于职工个人来说,既然到你工厂上班,家庭一般也不会太富裕,你单位对于医疗费都比较困难,何况是家庭。更大的开销还在后面,建议:
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你的说法一定是工伤;
2,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等伤势稳定再申请);
3,你们要吸取教训,在和员工形成劳动关系的30日以内,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特殊工种(比如危险性大的工种)必须保险成功缴纳后才能上岗。
4,聘请一位有经验的人力资源经理。
大概费用: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不知道你企业的情质是什么,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话,还好办一些,因为法人担有限责任,如果资不抵债的话,依法是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如果申请破产的话,只在法人能承担的限额内赔偿即可。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私营独资企业,再或者合伙企业的话,那就不好办了,因为这些企业的出资人是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即法人赔不完的,股东或出资人继续赔偿。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还是先救人要紧,如果确实无钱医治,而且是前边讲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这种担有限责任的,依法是可以是申请破产清算的。也就是盘点一下厂里的钱,折成多少算多少,赔给受伤职工,如果还不足的话,因为你是担有限责任,就不用再赔了。
不再多说了,省得有教人逃避法律责任的嫌疑。当初你们为什么不买工伤保险?如果买了的话,是可以把这种工伤风险转嫁出去的,现在只能由你们自己承担了。
补充回答:
1、同意京城李律师的意见,除非企业申请破产,否则就应负责到底。
2、但也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家属要到国外治疗也需要去,工伤应负责的,是必需的治疗,如果是植物人状态,仅应支付国内一般医疗水平需要支付的费用,但即使是这样,如果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需要的费用也不菲,和家属协商尽最大力量治疗,如果企业破产也支付不了费用,那谁也没有办法。
1、工厂有执照吗?如果有,她应是工伤,厂方不给申报工伤的,她家人可以自己申报,认定为工伤后,不仅医疗费用,连她住院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用、伙食补助等都要由厂方承担,还包括今后的伤残补助等。
如果不支付,劳动部门会有处罚、经劳动仲裁裁决后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工厂的财产会被拍卖的,可能厂子难以为继。
2、如果没有执照,属于非法用工,可以按人身伤害处理,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但费用也不会少,协商解决吧。
1、如果现在工厂没有钱继续治疗了,会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
如果单位不支付医疗费,工伤职工家属可以交纳,相关费用在认定工伤后由单位承担。如果因此导致不治,应在工伤认定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亡职工待遇办理。
2、在北京上海没效果,那就去国外,这样的话厂里也需要这样治疗她一辈子?
在没有交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但对于转院治疗的,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可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