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居民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3、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所需照片要求:
相片为持证人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着深色带领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女性不能披肩发,不得佩戴首饰照相,相片只限一人。
背景为白色(白发及秃发者相片背景须为浅蓝色),三张完整二寸近照,其他颜色不予受理(广东省统一为淡蓝色底背景)。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脸太白,阴阳脸,脖子太长,照片两边宽度太窄,眼镜反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衡水办护照需要证件:
1、身份证原本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本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页);
4、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办理费用护照200元,拍照30元,快递22元。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与前进南大街交叉口处(市公安局出入境)
地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