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李某击倒行为是正当防卫.其次 李某躲避行为是紧急避险.李某对死者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死者的死亡是正犯因果关系.李某没有主管故意,过失又符合避险要件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李某和死者有仇,希望杀死死者,李某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其他的自己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