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扣6分,罚款20元—200元。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根据法律规定,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将罚款200元,记6分,查处两次吊销驾驶证。这意味着,如果车主返乡路上被查处两次,那么将无法开车返回。
应急车道是一条“生命通道”,是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民警执行紧急任务使用的专用通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应急车道堵塞,救护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错失抢救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