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部《关于工人、职员工龄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龄是职工依靠或者主要依靠本人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工作时间。大学学习期间,还是学生,没有参加工作,也没有工资收入,不能计算工龄。大学毕业就业的,按中发(68)92号、158号文件精神,从就业之日起算工龄。当今工龄计算已经不如劳动制度改革前意义重大,计算社会保险待遇都是按缴费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