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源设施的改进与完善
(1)消防水源的设施需要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水源是否有误损坏的地方;还要对消防水源及消防栓进行日常的维护与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在每次出现火灾等事故中能够更好地发挥消防水源的作用。
(2)进一步加强消火栓建设,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消防水源的规划、建设、安装、维修。各职能部门之间从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到验收、统计应融为一体,形成网络,相互监督,保证数量及质量。
(3)提高消火栓的出水口径,增加方便快捷的固定采水设施,随着消防车辆水泵、流量、贮水性能的不断提高,市政消火栓的出水口径应进一步提高,使之达到与消防车的水泵流量相匹配的要求。同时要大力加强消防水鹤建设。
(4)切实加强消防水源管理,确保各种消防水源好使好用。消防水源要充分利用污水池、楼内消防水池、墙壁消火栓等人工水源设置,尤其对楼内的消防水池,要全部登记在册,做好日常维护,一旦发生火灾要利用好固定消防设施。同时应将储水槽与市政自来水管相连接,增设自动补水设施,使水的液位可以自动调整,如果水位低于一定标准可以自动开启装置自动补水。对于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消防车道不通畅的旧城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消防水池。
(5)大型石化企业和重点单位要改建消防管网,进行加粗管径,加大出水口径,要在储水罐外设置安装消防车吸水口和取水口,在河流、海边要根据火灾发生的实际需求修建取水码头和大流量泵房、水鹤等。
消防水源设施的有效管理方法
(1)在消防部队里,不管是上级领导还是个人专业消防员,都不得有意损坏消防水源设施,妨碍消防水源设施的正常使用。
(2)由政府牵头,财政、规划、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参与,修订完善城镇公共消火栓建设、维护保养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落实市政消火栓设计、建设、维保、使用、监管的责任主体和经费保障渠道。
(3)加强源头管理,确保市政消火栓配建到位,我们要做到消火栓配建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上解决消火栓配建与道路建设不同步、不配套的现象。
(4)消防水源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由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给水单位、公共设施管理部门等具体负责实施。
(5)加强对消防水源的使用及维护保养。中队应加强对消防水源的维护保养。依照有关制度,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检查排水、水压情况;检查消火栓零部件是否有损环、失落;同时消防部门应将消防水源工作纳入执勤备战的重要环节,要把使用消防水源作为每年训练、演习、演练、考核等工作的内容之一。
(6)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挪用、停用、封堵消防水源设施。
(7)建立消防水源计算机管理系统,编制消防水源手册。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水源管理工作相结合,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缺水地区火场供水保障预案,二是各中队成立水源班,负责日常消防水源的维护、管理,专门负责火场供水;三是建立水源损坏报告制度,中队、支队、市政、自来水公司联网,加强水源管理;四是利用计算机、电子地图、GPS等先进技术,对消防水源进行智能化管理,便于查找和使用。
(8)加大宣传、监管和惩治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市政消火栓的重要性,“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增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自觉爱护消防设施的意识。公安、消防、规划、建设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共同对消火栓实施监管,公安部门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故意损坏、偷盗、擅自使用、撞坏逃逸、车辆挤占消火栓等行为提供举报线索,查实后,按照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影响扑救火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