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区是对区域内决定农用地自然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因素组合,依主导因素原则和区域分异原则划分的区域,是区别于其他指标区的最小单元。在《全国标准耕作制度表》中,海南全省属华南沿海西双版纳低山丘陵区。开展农用地分等工作时,要不要再划分二级区,划分几个二级区,是开展分等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据此,设计了划分和不划分两套方案。
(一)分区法
根据海南省的地形地貌特征,共划分了四个二级区,即琼北区(含海口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琼南区(含三亚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西区(含昌江黎族自治县、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区(含五指山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每个二级区建立一套因素指标体系,设定权重,按照《规程》要求,进行自然质量分和三个等指数的计算(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经济等指数)。
(二)非分区法
全省采用一套因素指标体系和权重,计算自然质量分和三个等指数。
(三)分析
海南岛南北跨两个纬度(18°10′~ 20°10′),直线距离约为 250 千米,地处热带,南北植被和农作物种植几乎没有差异。光温条件均能满足水稻和甘薯一年两熟甚至一年三熟的要求;制约农业生产的不是光温条件,而是水资源条件。水系分布呈放射状,南渡江向北流,万泉河向东南入海,昌化江向西流入北部湾,水源影响遍布全岛。台风一般从北部、东部和南部登陆,而只要有台风登陆海南岛,对全岛均有影响,因西部地势较为平缓,抗风能力较弱,台风对西部的影响比其他地区更大。个别地区因火山等因素影响,基本上形成以山地为中心的同心圆,由高至低依次有山地灌丛草甸土、黄壤、砖红壤性红壤、砖红壤和滨海平原沙土。土壤的肥沃程度不与成土母质相关,而是与土壤利用程度有关。从外业调查的数据分析可知,在海南岛每个县(市)均有高产地,各地平均亩产并无较大差异,标准耕种制度均相同。
如果是大区域本身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性,不划分二级指标区将无法解决差异性问题,因此,分区成为必然。而从上述的情况来看,海南岛不存在地域性的显著差异,因此,不再划分二级指标区应该是符合海南岛客观情况的。同时,分区法将会使得“同分不同质和同质不同分”的情况出现,也会增加工作难度,降低成果的可比性。
经分析论证,认为海南岛的农用地分等不再划分二级区,也就是全岛统一用一个指标区,用同一套记分规则,不仅减少了工作层次,而且更有利于实现全岛耕地质量的可比性。海南省农用地分等指标区划分技术路线具体如图 3-2 所示。
图 3-2 海南省农用地分等指标区划分研究技术路线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