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小周至某投资公司的分公司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小周发现,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为该投资公司的分公司,而非投资公司,小周感到很疑惑,难道分公司也是《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的吗?
律师解答
小周所遇到的情况,如该分公司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那么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他订立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那么,在受投资公司委托的情况下,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可以与小周订立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