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乙的速度是甲的速度的34,二人相遇后继续行进,甲到达B地

2025-04-10 16: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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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甲乙的速度比为 4:3;总路程是:4+3=7;
第一次相遇时,两人一共行了AB两地的距离,其中甲行了全程的

4
7

相遇地点离A地的距离为AB两地距离的
4
7

第二次相遇时,两人一共行了AB两地距离的3倍,则甲行了全程的
4
7
×3=
12
7

相遇地点离A地的距离为AB两地距离的:2-
12
7
=
2
7

又因为,两人两次相遇地点之间相距30千米,
所以,AB两地的距离为:
60÷(
4
7
-
2
7

=60×
7
2

=210(千米);
答:A、B 两地相距21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