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没开工 签了合同。交了预付款30000多 不想装了 必须交20的违约金么

2025-04-09 0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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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回答2:

合同拍照看下

回答3:

我遇到同样的问题请问现你那边解决的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