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照明:电影和电视照明的区别

2025-04-04 06:15:4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电影的发展已有90余年历史了,而电视只有50多年,当今电视逐渐地成长起来并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需要电视工作者在借鉴其他艺术长处的同时,认真地总结一下自己这门艺术的某些特点以及同其他艺术的不同与区别,这样有助于自己的成长与发展。属于电视艺术范畴的电视照明艺术亦应如此。电视照明是电影照明的一个“分支”,虽然电视照明许多表现方法从电影借鉴而来,甚至有些表现方法相同或相近,但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却已形成了自己的许多与电影照明不同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促其发展并成为一门艺术。我们有必要就电视照明与电影照明的区别进行一个基本的、简单的对比与分析。

亮度比和光比要求的不同

摄像机与磁带,摄影机与胶片,形成了影视艺术使用材料上的不同。那么,材料的不同,对宽容度、亮度比的要求也就不一样。如电视最大亮度比只能达到30:1,这就把电视照明的光比控制限定在2:1或不超过3:1,从而获得最佳画面效果和正常的被摄物体暗亮部层次,电影的胶片宽容度则明显地大于摄像机和磁带,电影图像亮度比可达100:1,电影照明的光比控制可达7:1.,由于电视和电影高度比、光比要求的不同,在照明中量光、测光、布光也就有根本上的不同了。

多机连续拍摄和单机分别拍摄在布光要求上的不同

电视演播室大型文艺性节目和晚会等实况转播或实况录像、电视剧中的“室内剧”照明,其照明方式和方法与电影是截然不同的。如多台摄像机在不同角度上同时拍摄,其电视照明的布光设计是为不同镜头的连续摄制面安排的,照明是对任何角度都能适应的。也可以说照明设计应考虑到摄像机在任意一个角度上拍摄被摄体时,都能基本适用。以上特点方法,难免会给照明的质量带来某种不利的影响,电视照明的布光设计不可能一一照顾到摄像机的每一个角度,原因是照明的位置是由前一个镜头的摄像机位置决定的。所以对于电视来说,你不得不为所有的镜头提供照明,这就是说,不可避免地必须要有妥协。

多种体裁照明与单一体裁照明的不同

电视照明包括电视剧照明、演播室照明、电视专题片照明、电视新闻片照明等,与较单一的电影照明有很大的区别。电视照明始终同电视台的某些时效、纪实等风格联系在一起,尤其是新闻片和新闻专题片照明。电视艺术类片子对照明方式的要求与电影的差别也很大。这样,在电视照明的灯光配备上与电影照明有很大区别,如实况多机位拍摄,就需用大量的灯光,灯具要求灵活性强,发光强度高,体积小。可以说电视照明对灯具有多种要求,应适用于电视范畴内的各种体裁照明。同时对电视照明人员也有较高要求。

实景照明与棚内照明的不同

每年各电视台和电视剧制作系统制作播出的几千部电视剧中,利用实景进行拍摄与照明的片子所占比例相当大,而电影更多的是棚内拍摄与照明,因此影视在电影与电视剧制作中的制作周期、经济能力的差异和特点是显而易见的了。实景照明投资少,光效自然而真实,制作周期短。另外,观众对电视节目制作真实性的要求很高,这同电视这门艺术所拥有的观众,观看时的场地环境,主题内容与实际生活的联系程度等特征有密切关系。电影的摄影棚照明环境与条件明显优于电视的实景照明,如棚内场景的高度,美工制景时为照明而留下的“灯位”,色温与色彩的统一等方而,对于电视实景照明来说,有些方而是“望尘莫及”的。

素养和适应性的要求不同

电视照明人员应该是多面手,在电视台专职从事某一体裁照明的人并不多,大部分是“可塑”型的。对于他们来讲,要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照明,更多情况下是人去创造适应环境,而不是环境去适应人。在实际照明工作中,不但要熟练掌握电视艺术片照明,还应熟练掌握专题片照明和新闻片照明。大场面应具有调度众多灯具的能力,新闻片、专题片小场面要做到一灯多用,在保证纪实性与时效性的同时,尽量保证照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