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许可证与公示栏的作用是不同的。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设计印制了《食品流通许可公示栏》(以下简称《公示栏》),计划在全区中小型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统一张贴,以提升海淀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公示栏》具有三大作用:一是法律宣传。将《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进行归纳汇总,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促进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二是公示流通许可证。经营者需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放置在《公示栏》指定位置,便于消费者清楚了解相关信息,督促食品经营者按照批准项目合法经营。三是公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信息。避免因从业人员健康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