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基本要素:
① 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②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已处理,质监机构责令整改的质量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出现的质量事故已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质量控制资料已收集完整,建设、监理已对工程资料审查确认完整、有效,并签署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五);
④各方责任主体已签署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表》(表六);
⑤桩基施工单位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了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出具了《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⑥基本资料已到位:
1) 桩身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
2) 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
3) 砼试验报告和钢筋接头的连接试验报告;
4) 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或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5) 隐蔽验收记录;
6) 桩位竣工图;
7)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