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差因当地住宿费用较高导致住宿费用超标应该怎么处理

2025-04-06 15:14:3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公务员出差住宿费超过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标准的话,需要自己将超出的部分补上。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的通知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1.住宿费: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2.交通费: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市内交通每天80元包干。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乘坐火车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出差在外,少不了打车或者坐公交。市内交通这方面,不同级别干部的标准没有差别,都是一天80元包干使用。3.伙食费:每天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法律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