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进与落实。
(二)负责本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协助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四)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协调、引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提供法律服务;协调主管部门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协助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区普法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承办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承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工作。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