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基层工作经历是如何界定的?

2025-04-12 06: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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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您需要根据自己的基层工作经历的性质,来计算四川省考基层工作经历界限。

2015年四川公务员招考预计在3月份左右开始,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您可以参考四川中公教育为您提供的:2015四川省考招考公告信息

更多公务员考试内容相关信息,请参考:四川中公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回答2:

可以关注一下所报考城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及报考指南,一般在报考指南中会有相关解释。
可以参考一下《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内容,具体相关信息还是要以所报考城市发布的信息为准: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回答3: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公务员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市)直属机关(单位)的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希望能都解答您问题,华图教育。

回答4: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的经历;
(2)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
(3)在行政村 (城市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