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通用的人身危险性评估量表有哪些

2025-04-06 09: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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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身危险性评估被忽视的现实
    在人身危险性评估问题上,究竟采取何种立场,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认识。美国学者SeymourHalleck认为,预测犯罪的直观观察比结论更重要。[2]直观观察强调评价者对评价对象的感观能动性,他以感性经验作为自己结论得出的主要根据所在。“如果他看起来像个鸭子,走起路来像个鸭子,叫起来像个鸭子……那么,它就是个鸭子。”[3](传统格言)“鸭子理论”为我们提供的评估标准就是典型的直观经验判断法。曲新久教授也认为:“法学,当然包括刑法学,具有经验性。在刑法领域,无论是立法还是刑事司法,对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进行简单的经验判断是可行的。”[4]基于此认识,“在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工作者对被追诉人人身危险性的评估,在方法上主要采取的是直觉法,司法人员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经验,推估被追诉人的再犯可能性,并据此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决定被追诉人应受的刑罚,或者决定是否对被追诉人起诉、减刑或假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