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候房东收租金,没你什么事情啦,房客肯定把钱交给签合同的人呗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你是可以转租的。由房东直接与次承租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有利有弊。好处有:1、可以减少你在转租期间的事务;2、可以降低你的风险,如果以后次承租人与房东因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则你不是合同的当事方,也就不用承担租赁合同责任。坏处是:如果你已经将租赁期间的租金全部缴纳了,则你再向房东或次承租人索要剩余租赁期间的租金会显得有点困难。个人建议:由房东、你、次承租人三方签订一个转租协议,将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用书面形式予以固定,这样最好。
房子又不是你的,还能转租。。。。。
到时候你。拿不到租金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