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应再适用缓刑。
1、如果前面是因故意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则在缓刑期满后五年内再故意犯罪,且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构成累犯,依法不可以再适用缓刑。
2、如果虽不构成累犯,但也属于有犯罪前科,如果再犯罪的,一般情况下不应再适用缓刑。但是,如果后罪情节显著较轻的,也有适用缓刑的可能性。
《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