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艺术类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根据获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数字音乐制作方向)专业根据获得我院颁发《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院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