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第一百零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党纪处分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