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证人证言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

2025-04-06 13: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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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证人。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