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应该到网购纠纷的管辖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原告是网络购物方,收货地也是原告所在地,则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收货地、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