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签字盖章了的附件没有签字盖章有效吗?

2025-04-08 2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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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合同里约定了,附件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然有效。如果没有约定,但是该附件属于附表,比如说商品型号价格见附件,具体明细见附件,确认单见附件等等,明显属于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当然有效。如果是单独的安全协议或者支付协议,有明确的需要另行签字盖章页的,效力待定,追认有效否则无效。

签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合同形式;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七、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回答2:

取决是否有证据证明该附件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有证据证明,即对合同各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回答3:

主合同签字盖章了,附件没有签字盖章也有效。
如果合同里约定了,附件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然有效。 如果没有约定,但是该附件属于附表,比如说商品型号价格见附件,具体明细见附件,确认单见附件等等,明显属于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当然有效。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回答4:

如果合同里约定了,附件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然有效。
如果没有约定,但是该附件属于附表,比如说商品型号价格见附件,具体明细见附件,确认单见附件等等,明显属于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的,当然有效。
如果是单独的安全协议或者支付协议,有明确的需要另行签字盖章页的,效力待定,追认有效否则无效。
纯手打,望采纳。